关于我们
最新资讯:  我厅参加“千言万语话改革”征文活动成绩斐然  湖南省商务厅圆满完成新一轮建设扶贫任务  2008年12月及1-12月湖南省利用外资基本情况  2008年湖南省实际使用外资40.05亿美元  2008年1-12月全省出口许可证签发情况
首  页 | 政务公开 | 商务动态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领导讲话 | 市县商务 | 商务调研 | 商务统计
投资指南 | 办事指南 | 学习园地 | 外经指南 | 世贸动态 | 公平贸易 | 招商项目 | 商务会展 | 图片新闻
市场预报 | 重要专题 | 相关单位 | 下载专区 | 在线咨询 | 投诉建议 | 企业黄页 | 商务博客 | 农村商务信息
长沙市 | 株洲市 | 湘潭市 | 衡阳市 | 邵阳市 | 岳阳市 | 常德市 | 张家界市 | 益阳市 | 郴州市 | 永州市 | 怀化市 | 娄底市 | 湘西自治州
关键字  栏目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事项>非行政许可项目>正文

50 欧盟、土耳其纺织品原产地证书
2008-4-21 16:16:37    
办理事项:欧盟、土耳其纺织品原产地证书
办理对象:出口经营者
办理依据:1、2001年12月10日国务院令第3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2、商务部令2006年第21号 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
3、原外经贸部关于向欧盟、土耳其出口已取消纺织品配额限制的产品须出具纺织品专用原产地证的通知
4、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109号 关于输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部分纺织品管理规定的公告
办理费用:每份30元(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2004]商配财字33号)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出口经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纺织品原产地证书申请表》并加盖申领单位公章;
2、有效的出口合同、商业发票、信用证或本票(均为正本复印件);
3、初次申领纺织品原产地证书的出口企业,应提交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三)岗位责任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电话:(0731)2287123
(四)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二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省商务厅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省商务厅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5、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事项,需出具加盖“湖南省商务厅办理事项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审核
(一)标准:纺织品出口货物原产地的法律法规条件和要求。
(二)岗位责任人:对外贸易管理处经办负责人。电话:(0731)2295139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由经办责任人审核合格后,签发纺织品原产地证书,并递交政务大厅;对不予签发的原产地证,由经办责任人提出审核不同意意见及理由,退交政务大厅。
三、归档
1、将审核过程中形成齐全、规范的文件材料留存归档。
2、岗位责任人:对外贸易管理处经办责任人。
四、监督:厅监察室  电话:(0731)2287167、2287211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0)]  [字体大小:| |  打印本文]
相关文档:

版权所有:湖南省商务厅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邮编:410001
网站管理: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电话:86-731-2287058 邮箱:lawchi@163.net
技术支持:湖南软神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86-731-4112018 传真:86-731-4110389
湘 ICP 备 0600191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