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启动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的反倾销反补贴再调查,重新计算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和补贴量。我省的长沙菱格木业有限公司为主要涉案企业,该企业已收到加拿大调查机关的调查问卷,正在准备应诉。
该案的原始调查始于2004年。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于2004年10月4日立案并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于2005年5月17日发布终裁决定。第一次再调查于2005年11月14日立案,2006年5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就再调查结果发布了征税指令,江苏洛基木业有限公司等国内9家企业获得零反补贴税率,另有9家企业分别获得0.12~3.65元/平方米的分别税率,其他企业为3.54元/平方米的反补贴税率。我省的长沙菱格木业有限公司通过积极应诉,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双双获得零税率。第一次再调查于2007年5月30日立案,长沙菱格木业有限公司再次积极应诉,2007年12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就对华复合木地板反倾销反补贴合并再调查发布终裁结果,我省涉案企业长沙菱格木业有限公司通过积极应诉,又获得了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双双为零的满意结果。
本次再调查确定的调查期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据统计,我国2007年涉案产品对加拿大出口额为2658万美元。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已向中国政府和涉案企业发出调查问卷,要求于12月8日前提交答卷。如果企业不能提交完整、准确的关于倾销和补贴的信息,将被裁定30%的反倾销税率及每平米3.54元人民币的反补贴税。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于2009年3月31日前做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