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最新资讯:  我厅参加“千言万语话改革”征文活动成绩斐然  湖南省商务厅圆满完成新一轮建设扶贫任务  2008年12月及1-12月湖南省利用外资基本情况  2008年湖南省实际使用外资40.05亿美元  2008年1-12月全省出口许可证签发情况
首  页 | 政务公开 | 商务动态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领导讲话 | 市县商务 | 商务调研 | 商务统计
投资指南 | 办事指南 | 学习园地 | 外经指南 | 世贸动态 | 公平贸易 | 招商项目 | 商务会展 | 图片新闻
市场预报 | 重要专题 | 相关单位 | 下载专区 | 在线咨询 | 投诉建议 | 企业黄页 | 商务博客 | 农村商务信息
长沙市 | 株洲市 | 湘潭市 | 衡阳市 | 邵阳市 | 岳阳市 | 常德市 | 张家界市 | 益阳市 | 郴州市 | 永州市 | 怀化市 | 娄底市 | 湘西自治州
关键字  栏目 
当前位置:首页>商务调研>正文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
湖南省商务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13期)
2008-11-24 12:29:40    加工贸易处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这项工作,把它作为促进我省推进新兴工业化和推动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的重要抓手。面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和深化对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带来的巨大影响,我厅积极应对挑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当前和下一步的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不断寻求我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的新突破。
  一、制订规划,细化政策。省政府今年6月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8〕16号)后,我厅积极贯彻文件精神,科学编制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整体规划,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发展方向、区域布局、区位特点、产业基础、政策措施、保障机制等。同时要求各市(州)和重点县(试点县)加强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建立主动抓产业转移和加工贸易的长效机制,完善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引导政策、激励政策和保障政策。引导政策包括设立引导资金、招商引资活动奖励、园区平台建设补贴等;激励政策包括市县园区激励、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形成激励、产业创新激励、标准厂房激励、投资及引资奖励、部门激励及干部奖惩等;保障政策包括税收扶持、金融促进、要素支持、队伍建设、技能培训等。
  二、创新方式,抓大引强。认真总结近几年产业转移招商工作的经验,及时调整招商引资策略,从大型综合招商向小分队、专业性招商转变,从单一项目招商向产业链招商转变。探索招商服务外包方式,突出招大引强,把重点放在引进产业项目上。抓大引强,着力抓好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的集群式转移,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三、突出园区,抓好示范。切实抓好产业园区建设,把产业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和平台,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加强园区项目引进,提升产业园区的发展层次和水平。着力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供能、环保、物流、通讯等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园区标准厂房和智能化楼宇厂房建设,对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园区、重点县(试点县),每年安排部分贷款贴息,用于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
  四、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一是完善协调机制,我厅和各市州商务局(招商局)逐步建立领导小组会议、部门协调会、重点企业调度会、工作会议等会议机制,以推动工作的开展;二是完善宣传机制,在宣传报导工作中注意保持宣传热度、掌握宣传节奏,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舆论氛围持续升温;三是完善政策机制,在制定政策过程中体现其系统性和预见性,并切实抓好政策的引导和落实,尽可能放大政策效应;四是完善考核机制,示范园区的创建方案、重点县(试点县)的具体工作要求已经明确并下发,目前正在研究出台对市州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拟从明年元月1日起实行。通过机制的创建和工作的实施,确保我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实现事事有落实,各地有亮点,不断向前推进。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0)]  [字体大小:| |  打印本文]
相关文档:

版权所有:湖南省商务厅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邮编:410001
网站管理: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电话:86-731-2287058 邮箱:lawchi@163.net
技术支持:湖南软神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86-731-4112018 传真:86-731-4110389
湘 ICP 备 0600191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