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的《条例》 规范定点屠宰
——洞口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汇报
我县现有人口81万,其中城镇人口13万。辖22个乡镇,其中建制9个。生猪是我县的拳头产业之一。年生猪饲养量达250万头以上,出栏量达16万头以上。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们认真贯彻实施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县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4家,其中县城1家,石江镇、黄桥镇、山门镇各1家,高沙镇和其他乡镇正在筹办。生猪定点屠宰场年宰杀量5万头左右。 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建立,为稳定肉品市场价格、提高肉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生猪屠宰市场秩序稳定,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机构。
县委、人大、政府、县政协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十分重视,把这一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民本工程来抓。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以后,为了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该项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顾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商务、畜牧、工商、卫生、质监、物价、公安等职能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县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二、搞好宣传,广泛深入地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
我们组织商务、畜牧、工商、卫生、质监等职能部门出动宣传车26台(次),悬挂横幅80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学习等资料800余份(条),县电视台并制作了专题节目。
三、强化管理,依法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的经营行为。
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县商务局专门翻印了新修订的《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和制订了《洞口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至各定点屠宰场,并实行了签状管理。召开了各定点屠宰场法人培训班,逐条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逐条逐单位进行了整改。对屠场的基础设施,肉品检验、生猪进出栏台账、卫生、消毒、收费、财务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屠宰员凭健康证上岗,并坚持经常性的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由于管理到位,屠场经营行为规范。各屠场从未出场过不合格生猪产品。肉品市场价格一直比较平稳。
四、严格执法,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肉品监管从宰杀到销售到食用等环节牵涉的执法监管部门多,很容易出现扯皮、推诿现象。县生猪屠宰领导小组明确了以屠宰办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了一支专门的执法队伍,负责日常执法。根据工作情况,特别是在“国庆”长假前夕,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屠宰监管工作到位。共检出患病生猪16头,其中无害化处理11头,急宰4头;共取缔私屠滥宰2起;查处白板肉320公斤。同时,我们还注重了抓执法队伍建设,我们举办1期屠宰执法人员培训班,由县政府法制办的同志上课,使全体屠宰执法人员的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尽管我们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定点屠场的覆盖面还不大;二是部分群众甚至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理解不深不透,有模糊认识,抵触情绪;三是定点屠宰工作执法任务重、难度大、牵涉的部门多。
二00八年十日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