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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商运调〔2008〕45号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08年国庆市场供应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国庆将至,为确保上市销售食品安全,稳定商品市场供应,保证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障市场供应
要根据《湖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制订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重要商品专项供应预案;加强与重点流通企业的联系,掌握重要商品的产、供、销、存、运等情况;要结合当地节日市场的消费特点及趋势,增加适销对路的商品品种;协调有关部门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区域顺畅流通;在确保节日市场物丰价稳的同时,还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尤其是要高度关注奶粉市场动态。
二、严格行业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要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商务部制定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市场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按照我厅湘商运调[2008]44号文件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问题奶粉”的处置工作,并履行保障奶粉市场供应的职责。要集中精力抓好节日期间肉品供应和安全工作,在宣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加强与职能部门的配合,认真把好生猪进厂检疫关、肉品品质检验关、合格肉品出厂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杜绝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上市流通。
三、规范经营行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加强对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各项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事故隐患。加强黄金周期间流通企业经营活动管理,积极倡导零售商依法促销、诚信促销、及时促销、安全促销;规范企业促销行为,提倡明折明扣的促销方式,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努力营造企业守法经营,市民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市场监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于2008年9月29日至10月5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表制度,督促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做好日报填报工作;要深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做好黄金周期间的市场运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所在地重点零售、餐饮企业销售情况、主要商品价格走势、促销措施、消费热点、商品市场运行特点及消费安全情况等。请于每日上午12:00前将前一日市场运行分析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黄金周期间的综合分析材料于2008年10月4日下午17点前上报;市州节假日值班人员安排在节前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十一”黄金周省商务厅监测工作值班人员名单
二OO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十一”黄金周省商务厅监测工作值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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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值班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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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 |
詹龙、高 源 |
0731-2287094
13973148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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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 |
廖光辉、高 源 |
0731-2287116
13974818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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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 |
单令华、高 源 |
0731-2287094
13787082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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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 |
丁金华、李 苗 |
0731-2287094
13808455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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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 |
叶文琳、李 苗 |
0731-2287094
1508485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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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 |
秦 捷、李 苗 |
0731-2287094
13907316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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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 |
罗光明、高 源、李 苗 |
0731-2287094
13975897198 |
传 真:0731—2287094
电子邮箱:scyxtj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