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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61 号)中“确保‘十一五’期间5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部决定对部分外商投资审批事项实行在线许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8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外商投资在线行政许可系统(httP : / / wzzxxk . wzs . mofcom . gov . Cn)(以下简称在线许可系统),请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实施。
二、对下列外商投资申请事项实行网上行政许可:
(一)外商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及变更;
(二)外商投资设立快递企业及变更;
(三)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国家宏观调控行业、服务贸易特定领域除外);
(四)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限额以上增资(国家宏观调控行业、服务贸易特定领域除外);
(五)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国家宏观调控行业、服务贸易特定领域除外)。
上述宏观调控行业指钢铁、水泥、铝冶炼、造船、房地产行业。服务贸易特定领域指民航、电信、书报刊分销、音像制品分销、直销和资产处置领域。
三、上述五项申请我部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请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在线许可系统网上申报。
四、在线许可系统设有商务部管理平台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管理平台。申请办理外商投资在线行政许可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通过在线许可系统上报商务部。
五、对通过在线许可系统上报商务部的项目,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将报送的全部材料原件归档,保管期限为长期。
六、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请联系系统开发及技术支持单位易商海泰克公司领取系统安全密钥及系统登陆信息。
七、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在工作及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外资司)、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反馈。
商务部外资司联系人:王小承 唐 颂
电话:010一65197317(王小承)/ 010一65197327(唐颂)
传真:010—65197347
电子邮箱:wangxiaocheng @ mofcom . gov . Cn
技术支持单位(海泰克)联系人:焦荣桂 曹峻松 关军
电话:010一65599350 (焦荣桂)
010一65599354 / 13966655873 (曹峻松)
010一65599354 (关军)
传真:010一65256615
Email : cao js @ easy一biz . com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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