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最新资讯:  甘霖副省长来省商务厅指导工作  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家电下乡明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广  商务部综合司有关家电下乡各类培训班信息的澄清声明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湖南省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首  页 | 政务公开 | 商务动态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领导讲话 | 市县商务 | 商务调研 | 商务统计
投资指南 | 办事指南 | 学习园地 | 外经指南 | 世贸动态 | 公平贸易 | 招商项目 | 商务会展 | 图片新闻
市场预报 | 重要专题 | 相关单位 | 下载专区 | 在线咨询 | 投诉建议 | 企业黄页 | 商务博客 | 农村商务信息
长沙市 | 株洲市 | 湘潭市 | 衡阳市 | 邵阳市 | 岳阳市 | 常德市 | 张家界市 | 益阳市 | 郴州市 | 永州市 | 怀化市 | 娄底市 | 湘西自治州
关键字  栏目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7-10-11 14:44:47    服务贸易处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办资函[2006]6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商务部、证监会于20051026日发布了《商务部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05565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A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程序、办理时限等问题。

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的相关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上市公司加快股权分置改革进程,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密切关注本地区外商投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展情况,敦促外商投资上市公司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股权分置改革备案材料,同时,在外商投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向商务部转报申请文件。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六年七月四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0)]  [字体大小:| |  打印本文]
相关文档:

版权所有:湖南省商务厅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邮编:410001
网站管理: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电话:86-731-2287058 邮箱:lawchi@163.net
技术支持:湖南软神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86-731-4112018 传真:86-731-4110389
湘 ICP 备 0600191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