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最新资讯:
*
首届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11月18日在成都举行
*
2008年1-10月全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情况
*
省商务厅外经处来双峰县督查外援项目
*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家电下乡”促进轻纺工业发展
*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销售网点备案管理的通知
首 页
|
政务公开
|
商务动态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领导讲话
|
市县商务
|
商务调研
|
商务统计
投资指南
|
办事指南
|
学习园地
|
外经指南
|
世贸动态
|
公平贸易
|
招商项目
|
商务会展
|
图片新闻
市场预报
|
重要专题
|
相关单位
|
下载专区
|
在线咨询
|
投诉建议
|
企业黄页
|
商务博客
|
农村商务信息
长沙市
|
株洲市
|
湘潭市
|
衡阳市
|
邵阳市
|
岳阳市
|
常德市
|
张家界市
|
益阳市
|
郴州市
|
永州市
|
怀化市
|
娄底市
|
湘西自治州
关键字
栏目
请选择
十七大专栏
2007湖南文化产业投资指南发布
专题报道
政务公开
...商务厅简介
...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政务公开事项
......办理事项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项目
...网上办事
商务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领导讲话
市县商务
商务调研
商务统计
投资指南
外贸指南
办事指南
学习园地
外经指南
世贸动态
公平贸易
市场运行情况
商业网点规划
商务会展
市场预报
下载专区
农村商务信息
关于我们
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厅直事业单位简介
......归口管理单位简介
...商务动态
......重要会议
......经贸往来
......业务动态
......经验交流
...规范性文件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商务运行分析
...规划计划
...人事培训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2008-7-11 11:23:52 商业改革发展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工商管理总局: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2008年第8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发布以来,陆续有地方商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提出一些问题。为确保《办法》顺利、有效实施,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法》第二条所称商品零售场所是指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
二、《办法》第二条所称用于装盛生鲜等食品的塑料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且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
三、除食品外,其他商品进入零售渠道前,由商品生产者提供、随附于单件(组)商品、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塑料包装袋可视为预包装袋。
四、在4月16日《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GB 21660-2008,6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要求》)公布之前向生产企业(批发商、进口商)采购,且符合《要求》中安全卫生与厚度规定,但未印制标识、环保声明和安全性声明的塑料购物袋,凭采购凭证可继续销售、使用至2008年9月30日。
五、基于食品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考虑,商品零售场所向顾客提供的各种材质的袋制品,应向依法设立的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相应的购销台帐,以备查验。与此同时,商品零售场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免费或有偿提供的来历不明、相关标示不全、图案文字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各类袋制品。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
二ΟΟ八年七月四日
[
发表评论
] [
查看评论(0)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本文
]
相关文档:
版权所有:湖南省商务厅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邮编:410001
网站管理: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电话:86-731-2287058 邮箱:
lawchi@163.net
技术支持:湖南软神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86-731-4112018 传真:86-731-4110389
湘 ICP 备 0600191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