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商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精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8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将贯彻落实《办法》精神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办法》的实施工作
在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把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纳入日常化和规范化管理。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使工作落到实处。实施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配合,各县市商务局要加强与价格、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建立必要的工作联系制度。
二、加强对《办法》的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
各县市务局要开展“拒绝塑料袋,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宣传口径可按商务部条法司尚明司长就《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有关内容宣传,商务部网 http://www.mofcom.gov.cn下载),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提高人们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的认识,以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提供市民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性购物袋,营造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三、各商贸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办法》,确保《办法》落实到位
各商贸企业要自觉贯彻执行《办法》,各县市商务局要对《办法》在当地商贸企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督察,确保《办法》落实到位。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重点零售企业、集贸市场,加强指导和监督,发挥重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自律和自我监督。对《办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总结经验,强化措施,确保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各县市商务局要与州商务局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实际问题。州商务局将在适当时候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五、请浏览以下网站学习领会。
http://sgc.hunancom.gov.cn/zcfg/37355.htm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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